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复函同意
长沙市暂停征收路桥费
湖南日报3月4日讯(李治)长沙市提交的《关于取消我市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和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的请示》,近日已获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复函,该市相关部门今天证实了此事。
复函称: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复函同时要求:长沙市今后如需继续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范收费管理规定重新报批。
此前,长沙市多个城市路桥征收点已于今年年初暂停收取城市路桥通行费。
停收路桥费 市民拍手称好
湖南日报3月4日讯(李治)“长沙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一年可以省下几百块钱啊!”今天一则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市民们拍手称好。
在芙蓉路君逸康年大酒店写字楼上班的何女士家住左家塘,自从长沙市机动车年检取消路桥费检查后,她就没有再交路桥费了。“这个费用我一直觉得不合理,从媒体上看到,有人大代表认为,市民早就交过了燃油税等税费,不需要重复缴费,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心。得到省政府确认暂停收费的消息后,这下就更安心了!”
“顺应民意,顺应时势,结合了长沙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是一件好事!”民革长沙市委副主委薛开伍长期关注路桥费的通行情况,还曾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和其他代表联名上书,建议取消长沙市路桥费。省政府对此答复,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政府主要领导早就要求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并责成长沙市政府充分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尽快认真研究,科学慎重决策。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公民则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陈以轩律师对今天的结果不感到意外,同时表示应从法律的源头上去澄清一些问题,彻底实现法律的公正性。
王先生是一名职业司机。为避免麻烦,他每年都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缴纳所有征收的费用。交,不后悔;不交,则更开心。“对于大老板,几百元是小数字,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倒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每年省一笔钱,可以为老父母买一些好吃的,为孩子置办一些学习用具,我觉得挺开心的!”
“我们为政府顺应民意的做法点赞!”
湖南日报3月4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蒋睿)“我们为政府顺应民意的做法点赞!”今天下午,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教授在听到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复函,同意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的消息后,欣喜不已。
据欧爱民介绍,2014年4月,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所长吴玉姣同学召集了法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共13人,在胡肖华、欧爱民、尹华容、胡军辉、蒋新、邓春梅、邹琳、穆远征、宁洁等教授、博士指导下,围绕“路桥通行费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认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征收对象、征收方式、滞纳金的设定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问题。
同年4月30日,师生们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寄发了审查建议书,要求废止《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违法条款。随后又向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师生们的努力终于有了收获。这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典型案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欧爱民说,6年前湘潭市政府发文取消路桥费年票制的做法也与该院师生的努力密不可分。
http://www.hn.xinhuanet.com/2015-03/05/c_11145256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