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成立于2002年,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惟一的法学类省级研究基地。基地负责人为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博士生导师李伯超教授,基地主任、首席专家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欧爱民教授,基地副主任为刘友华副教授(常务副主任)、张义清教授、尹华容副教授,基地秘书为邓春梅副教授。
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以湘潭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法史学和宪法学等学科为主干,以法学院强大的科研队伍为依托,经过十多年的培育、发展,现已形成一支研究方向明确、稳定,年龄、职称、学历、学位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基地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9人,其他科研人员10余人。自基地建立以来,共出版专著、译著近50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承担与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0余项,教育部、司法部、湖南省社科规划等部省级项目60余项,获部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近10项。基地建设坚持“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以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为旨归,专注学术与服务社会、注重科研与培养人才并重”的方针,通过科学研究,出精品,出人才,努力成为湖南省法学界的研究高地、成果高地、人才高地,从而带动湖南省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法律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促进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
2013年以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为主要依托平台,湘潭大学法学院牵头,联合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成功申请了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