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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回复我院师生 长沙市正式取消路桥通行费
发布日期:2015-03-07   字体:    浏览次数:

2015年3月6日,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接到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称自收到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提起的《规章备案审查建议书》后,省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就《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省人民政府、长沙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调,现长沙市人民政府请示并经省政府同意,取消路桥费年票制收费方式。该工作人员还高度赞许我院师生的公益维权行为,感谢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支持。自此,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针对长沙市路桥费所发起的公益维权行动,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该事件是我院师生继取消湘潭大桥收费、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取消教师招考中的身高歧视等一系列法治实践,又一次引发全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例。

长沙市路桥通行费问题积弊已久,民众反响强烈,不断受到市民的质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一直呼吁长沙市取消收取路桥费。2014年4月,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所长吴玉姣同学召集了法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共13人,在省政协常委胡肖华教授、副院长欧爱民教授、尹华容副教授、胡军辉副教授、蒋新副教授、邓春梅副教授、邹琳副教授、穆远征博士、宁洁博士等指导下,围绕“路桥通行费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大家都认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征收对象,征收方式,滞纳金的设定等方面存在着重大违法瑕疵。师生们决定从多角度实现突围,继而打出了“提出规章审查建议、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连环组合拳。

首先,师生们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向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审查建议书,要求废止《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违法条款。紧接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法律依据,师生们于2014年5月9日向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以及长沙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并于2014年5月23日向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然而,长沙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给出满意答复,师生们认为这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定义务。因此,师生们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有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10月2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此事正式立案的通知发出后,长沙路桥通行费公益维权项目便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红网以《未按要求公开路桥费信息 长沙住建委等被湘大师生告上法庭》、三湘都市报以《依法治国的公共责任》、晨报周刊以《为了取消路桥费,湘大法学院决心帮长沙私家车主打一场公益官司》、湘声报以《法学院师生状告政府 长沙路桥通行费之争》、校三翼网以《湘大法学,正义之师》和《湘潭大学法学院师生——以所知追求真理》进行了报道,湖南都市一时间还对此进行了电视采访报道。人民网、新浪网、凤凰网、腾讯大湘网、华声在线、网易新闻、中国日报、湖南教育新闻网、搜狐焦点、法治湖南网、湖南民生网、中国律师网、湘潭传媒等网站也都对此事进行了关注。

2015年2月27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复函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且表示其如需继续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则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得知确切消息后,项目组带头人欧爱民教授和胡肖华教授接受潇湘晨报邀请对省政府的复函进行了全面解读。欧爱民教授表示:贷款修建的路桥是可以收费的,但年票制的收费方式应该予以废除。此外,在解决征收方式问题后,是可以恢复征收路桥通行费。胡肖华教授也认为:收取路桥费并不违法,因此恢复是有可能的,但是必须按次收取。

羊年伊始,我院师生发动的长沙路桥通行费维权项目再一次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红网以《长沙市:征收点暂停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长沙多个征收点暂停征收路桥费》、《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复函 同意长沙市暂停征收路桥费》针对此事进行了系列报道。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以《长沙暂停收取201年路桥费最新政策尚未出台》、三湘都市报以《长沙城市路桥通行费暂停征收》、潇湘晨报以《长沙暂停城市路桥费征收》、华声在线以《湖南省政府:长沙市暂停征收路桥费》、新华网以《长沙暂停征收有争议的城市路桥通行费》、浏阳日报以《湖南省政府已经同意长沙暂停征收路桥费》、南方都市报以《长沙暂停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 每车每年600元》、湖南日报以《长沙市暂停征收路桥费》、《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路桥费》和《长沙停收路桥费 市民拍手称好》进行了相关报道。

我院师生敢于挑战、勇于以所学捍民权的精神,又一次秉承了“养浩然正气 铸法治精魂”的院训。同六年前我院六博士促成湘潭市取消路桥费一样,长沙路桥通行费公益维权组也用其实际行动推进了法治湖南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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