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晚7点,在图书馆报告厅,湘潭大学法律诊所与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会联合举办了首届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第一期暨法律诊所第二课堂第23期——“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学术交流会。本次活动的主题为:从“灋”到“法”——从第一次宪法日看宪法精神。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黄德华、副院长欧爱民以及89级院友代表夏飞明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还包括作为论坛特邀嘉宾的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湘潭大学新士林学社以及湘潭日报、湘潭法制频道、三翼校园、湘大校报、湖南教育网等媒体代表。本次活动由湘潭大学法律诊所副所长柴婧、贾韶琦担任主持。
此次学术交流会分为研究生学术论坛开幕式、学术交流会两个部分。在论坛开幕式上,首先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黄德华致辞。黄书记指出:法学是一个开放性的学科,中国的法学教育本来就是一门外来学问,所以法学的发展离不开交流和借鉴。书记还对我们青年人做学问提出了几点希望:一、希望我们要勇于探索新事物;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三、学术研究要探求真理,要建立在学术的范围之内,要有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四、希望我们树立法治信仰,以研究生学术论坛为契机加强学术研究。其后89级院友代表夏飞明发表了致辞,他首先感谢了湘潭大学法学院对自己的教育,其次代表89级法律系做出了承诺:将为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法学院举办的其他活动以及为法学院的老师同学提供更多的资助。此外,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涂图、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肖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孙亮、湘潭大学新士林学社代表马炯、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江青年法学》总编聂辛东、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会代表冯程程也都发表了致辞。在开幕式最后,湘潭大学法律诊所副所长、“法治微报”主编罗涯文对法律诊所的宗旨特色、以往成绩和当前工作重点项目做了简要介绍。
在学术交流会环节,中南大学学生代表秦华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切入点,针对宪法和法律的区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合宪性问题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湖南大学学生代表李小龙则从信仰宪法、宪法精神方面做了演讲,湖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谢广利也发表了主题为“正确理解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演讲。湘潭大学学生代表张小虎从法律史的角度谈到了刘少奇为“五四宪法”发挥的重大作用,最后湘潭大学法律诊所代表尹倚民以“从‘全国法制宣传日’到‘国家宪法日’背后的价值”为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学生代表发言完毕后,特邀评议员欧爱民教授进行了评议。欧教授首先讲到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具有重大意义,其次讲到宪法与法律是有区别的,宪法实施的好坏与公民幸福息息相关,法律人要认真对待宪法,正确理解宪法的意义。最后希望我们青年人要积极地向普通公民宣传宪法、宣传法律,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在此次学术交流会的最后,法律诊所所长吴玉姣对本次活动做了总结,并对学院领导老师、各研究生会代表和参加此次活动的所有同学表达了感谢。其后进入宪法宣誓环节,在湘潭大学法律诊所副所长柴婧的带领下,参与活动的人员全体起立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活动结束后,欧爱民教授与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亲切合影,本次研究生学术论坛圆满落幕。(文/高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