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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中心论坛之三: Environmental law in India and China: Issues and Challenges
发布日期:2015-01-03   字体:    浏览次数:

     2014年12月19日晚7点,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论坛之三《Environmental law in India and China: Issues and Challenges》在法学院东附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讲座由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美国韦恩州立大学法律博士、美国凯特林大学终身教授Badrinath Rao主讲,由我基地吴勇教授主持,覃斌武博士翻译。参加本次讲座的还有法学院肖峰老师及各专业各年级的部分硕士、博士同学。

  Badrinath Rao教授首先从中国的环境问题入手,分析了中国环境的现状,同时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将中国与美国等国家作了对比,阐述了中国完善环境立法方面的措施,并分析了具体实施方面的不足。接着,Badrinath Rao教授又将中国与印度作了类比,介绍了印度的环境状况,并将印度的处理方式以及印度的环境公益诉讼作了介绍。他指出,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也需要各国共同作出努力。讲座最后,Badrinath Rao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愉快的交流,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会后,Badrinath Rao教授与参加本次讲座的领导、老师与同学们合影留念。本次讲座引发了同学们对中国环境问题的深刻反思。会议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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