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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吴勇教授、刘海鸥教授应邀参加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
发布日期:2015-03-09   字体:    浏览次数:
2015年1月11日,由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湖南师范大学主办,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承办的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召开。本届年会以“《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与环境法的发展”为主题,分别以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法律定位、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内容的探讨、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未来环境法的发展动向为主要内容进行研讨。我基地吴勇教授、刘海鸥教授及博士生罗珊、张小虎及部分研究生受邀参加会议。本次开幕式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周训芳主持,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周小华总结近年来我省法学会开展各项活动以及取得各项成果基础上,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发展提出新的希望;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介绍了2014年我省人大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内的相关执法监督和立法工作等情况,同时就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予以了说明和解释;湖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爱年就研究会成立至今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开展的重要活动做了工作报告。
在下午的主题发言环节,我基地刘海鸥教授与罗珊博士分别提交了学术论文进行交流。在第一阶段的主题发言由我院吴勇教授主持,吴勇教授在会上介绍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团队的特色与优势,展示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队伍独特的学术风采;我基地刘海鸥教授是该环节的点评人,不仅对该环节的主题发言作出了精彩的点评,还详细介绍了我基地环境法团队针对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协同配合机制研究探索的情况,展现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环境法队伍结合实践的特色。湘潭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罗珊在第二阶段的主题发言上作了精彩的报告,引起了省内各大高校的好评,充分彰显了我基地培养优质学生的综合实力。
本届年会的成功召开,对于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立法,加强生态文明的法制建设,促进美丽中国的实现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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