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E-mail:hnfxjd@126.com
电话:0731-58298114
传真:0731-58298114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
邮编:411105

学术专栏

首页 -> 学术专栏 -> 学术专栏 -> 正文
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研讨会在我基地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14-10-25   字体:    浏览次数:

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学界及业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创中心于2014年10月19日在法学院东附楼一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场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吴勇教授主持,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陈立兵、湘潭市雨湖区环保局副局长张洪峰、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张小兵、湘潭市环保协会常务理事彭志坚、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友华副教授、李喜莲副教授、覃斌武博士、肖峰博士、罗珊博士及部分法学院研究生。

  在此次研讨会上,大家讨论热烈,通过对意见稿的逐条逐款的讨论,提出了对意见稿中关于适格原告的明确、重大风险等新概念的界定等相关建议。会上吴勇教授表示希望这些建议能转达至最高院,并能在修改时予以采纳,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能正确审理,推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序开展。

上一条:我基地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硕果累累 下一条:我基地刘铁光老师参加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培训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