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欢迎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法制要闻
联系我们
E-mail:hnfxjd@126.com
电话:0731-58298114
传真:0731-58298114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
邮编:411105

法制要闻

首页 -> 新法速递 -> 法制要闻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7   字体:    浏览次数:

    最高法近日发出《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并指定天津、辽宁、福建、海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8个高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在辖区内指定有关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提出量刑指导意见。同时指定量刑规范化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就8个试点罪名的罚金刑进行试点,并提出指导意见。最高法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量刑指导意见。

上一条:【学法网】8月起实施的16部新法及政策 下一条:【财政部网】财政部就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政策答记者问

关闭